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面上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面上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