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 作息时间表由支队以上单位按照本条令的规定,依据季节、任务和驻地环境等情况制定。不同建制的单位同驻一个营区时,作息时间表由级别高的单位制定,级别相同时应当协商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