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首长有权对部属下达命令。命令通常按级下达,情况紧急时,也可以越级下达。越级下达命令时,下达命令的首长应当将所下达的命令通知受令者的直接首长。

命令下达后,应当及时检查部属的执行情况;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下达补充命令或者新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