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九章 日常制度 第一百零八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一百零八条 第九章 日常制度 第一百零八条 大队以上单位的行政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单位首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由单位首长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第一百零七条 目录 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