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一百零七条
第一百零七条 中队(站)行政会议:(一)班务会,每周召开1次,由班长主持,通常星期日晚饭后进行,一般不超过半小时,主要是检查小结一周的工作;(二)分队务会,根据需要召开,由分队长主持,班长、副班长参加,研究本分队工作;(三)队(站)务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由中队(站)首长主持,班长以上人员参加,通常包括分析完成任务、开展训练、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讲评,研究布置工作;(四)指战员大会,每月或者一个工作阶段召开1次,由中队(站)首长主持,全体指战员参加,主要是中队(站)首长向全体指战员报告工作,传达和布置任务,发扬民主,听取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