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九章 日常制度 第九十八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九十八条 第九章 日常制度 第九十八条 值班首长及各级、各类单位值班员职责,由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按照本条令的规定,依据任务、机构编制等情况分别明确。 第九十七条 目录 第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