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起床
听到起床信号后,全体人员立即起床(值班员应当提前10 分钟起床),按照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各类值班(值日)人员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因集体活动或执行任务超过熄灯时间1小时的,中队(站)首长可以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
听到起床信号后,全体人员立即起床(值班员应当提前10 分钟起床),按照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各类值班(值日)人员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因集体活动或执行任务超过熄灯时间1小时的,中队(站)首长可以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