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办法(2015年) 第二章 管理评估 第九条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办法(2015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管理评估 第九条 年度评估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依据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状况年度报告上报情况及内容开展。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