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评估标准(2013年) 第二章 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评估标准(201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办学条件 第四条 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洁,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开拓创新能力和科学民主、求真务实的作风,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丰富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经验。领导班… 第五条 培养规模应达到5000人以上。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25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2500人次以上。高级技工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50%,高级技工以上年培训… 第六条 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约12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6.5万平方米,其中一体化教学与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各种建筑、场地和设施符合国家建… 第七条 科学规划专业建设,专业设置与本区域技能人才需求相适应,高级技工常设专业不少于4个。重视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建设。 第八条 按照专业设置和教学需求配有数量充足、功能齐全的多媒体教室、一体化教室、生产实习场所及产学研结合工作场所。 第九条 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体育锻炼需要的设施设备和运动场所,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图书馆藏书不少于6万册,其中专业图书达6… 第十条 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师素质优良,学制教育师生比1∶18以上,兼职教师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3。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应不低于教师总数的70%,其中具有企业实… 第十一条 教师学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占30%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中具有相关职业中级技能及以上职业资… 第十二条 具备稳定可靠的与办学层次、培养规模相适应的办学经费保障。办学经费(含生均经费等)不低于当地同类同层次学校标准,有专项建设资金。 第十三条 具备与办学层次、规模相适应的后勤服务设施。生活设备设施能够满足学生住宿和就餐等需要。 第十四条 建有开展产教结合或产学研工作的实习工厂(公司),并建有为企业、行业和社会提供信息、技术交流和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 第十五条 校园网功能齐全、运行正常,数字化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便捷高效。主要教学场所配有必要的多媒体设备,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 第十六条 原则上具备3年以上高级技工学校办学资历。 第三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