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三章

第三章 规划编制

第九条【编制主体】 国家级区域规划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区域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十条【规划研究】 编制国家级区域规划应当认真做好数据收集、实地调研、信息分析、专题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深入论证规划涉及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区域布局、资源环境承载力、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特定事项等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文本框架】 国家级区域规划文本框架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