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国家级区域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研究制定贯彻实施规划的具体政策措施,及时指导地方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跟踪审计规划落实情况。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国家级区域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