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四章 审批实施 第十七条 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审批实施 第十七条 国家级区域规划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印发实施。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