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年) 3.1.1.7

3.1.1.7 完善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风险防控能力,保障金融、电力、通信、交通等基础性行业业务系统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