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年) 3 主要任务 3.1 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3.1.1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年) 3.1.1 3 主要任务 3.1 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3.1.1 完善突发事件风险管控体系 3.1.1.1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标准规范,开展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隐患数据库,实现各类重大风险和隐患的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积极推… 3.1.1.2 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编制国家、省、市及灾害频发易发地区县级行政单元自然灾害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区划图。推进大城市和城市群、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的自然灾害… 3.1.1.3 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和监察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石油天然气管道、高压输电线路、特种设备等重要设施设备和铁路运输、水路运输、道路… 3.1.1.4 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强化重污染天气、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饮用水水源污染、… 3.1.1.5 健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防控体系,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重大动植物疫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等… 3.1.1.6 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调处制度,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3.1.1.7 完善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风险防控能力,保障金融、电力、通信、交通等基础性行业业务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3.1 目录 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