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1年) 4. 国务院明确批准的其他项目。 (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1年) (二) 4. 国务院明确批准的其他项目。 (二) 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在2002年底前暂不作为应纳税收入。 4.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