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2003年) 一、

一、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加工型企业认定、审核程序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是指按照劳动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劳服企业认定、年检的有关规定,经地方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并发放《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