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2026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鉴定结论应当出具鉴定书。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并加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

鉴定书名称和文号;

申请机关和申请公文名称;

鉴定依据和鉴定结论;

鉴定机关名称和鉴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