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四十六条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四十六条 项目(课题)因故撤销或终止,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报送专业机构。专业机构研究提出清查处理意见并报牵头组织单位审核批复,牵头组织单位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将结余资金(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上缴国库。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