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三十四条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三十四条 自2018年1月1日起,重大专项资金不再通过特设账户拨付,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取消特设账户有关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