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200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科技部应将建议报告草案提交由科技、经济和管理专家参加的、独立于行政管理部门的高层咨询委员会咨询,经高层咨询委员会对建议报告草案咨询审议并通过后,由科技部按程序报送国务院批准。

高层咨询委员会的专家由科技部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