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四章 托管银行 第二十五条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托管银行 第二十五条 子基金存续期内产生的股权转让、分红、清算等资金应进入托管账户,不得循环投资。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