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四章 托管银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托管银行 第二十四条 托管银行负责托管子基金资产,按照托管协议和投资指令负责子基金的资金往来,定期向受托管理机构报告资金情况。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对托管银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