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24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规章送审稿由条法司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是否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是否符合规章制定的法定权限和程序;
是否与有关规章协调、衔接;
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规章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
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规范;
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是否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是否符合规章制定的法定权限和程序;
是否与有关规章协调、衔接;
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规章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
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规范;
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