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2012年) 第四章 审理与决定 第二十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2012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审理与决定 第二十条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为依据。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