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25年) 二十、
二十、 关于第五部分第八章第1.3.2.6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八章第1.3.2.6节修改为:
专利权期限补偿公布的项目包括:主分类号、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原专利权期满终止日、现专利权期满终止日。
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公布的项目包括:主分类号、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药品名称及经批准的适应症、原专利权期满终止日、现专利权期满终止日。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八章第1.3.2.6节修改为:
专利权期限补偿公布的项目包括:主分类号、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原专利权期满终止日、现专利权期满终止日。
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公布的项目包括:主分类号、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药品名称及经批准的适应症、原专利权期满终止日、现专利权期满终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