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25年) 8.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25年) 8. 8. 3快速审查 对于经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或者快速维权中心预审合格后提交的专利申请,符合快速审查相关规定的,可以快速审查。 (三)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第8节的“8.3延迟审查”修改为“8.4延迟审查”,将“8.4专利局自行启动”修改为“8.5专利局自行启动”。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二十、 关于第五部分第八章第1.3.2.6节的修改 二十一、 关于第五部分第八章第1.3.2.7节的修改 二十二、 关于第五部分第九章第1.2.1节的修改 二十三、 关于第五部分第九章第2.2.1节的修改 本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对照表(略,详情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二)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