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25年) 7.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指令和比特流,其特征在于,该计算机程序/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所述视频编码方法生成所述比特流。 十四、 关于第四部分第三章第3.2节的修改 (一) 在《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3.2节新增第(2)项,内容如下: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25年) (2) 7.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指令和比特流,其特征在于,该计算机程序/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所述视频编码方法生成所述比特流。 十四、 关于第四部分第三章第3.2节的修改 (一) 在《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3.2节新增第(2)项,内容如下: (2) 无效宣告请求的提出并非请求人真实意思表示的。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