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电影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电影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