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2004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将安全保卫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岗位和人员。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