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第三十一条 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第三十一条 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及效果等进行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补助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