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使用 第二十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使用 第二十条 非密成果保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托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积极主动开放共享所保管的非密成果。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