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沙漠公园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七条 国家沙漠公园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林沙发〔2013〕145号)和《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管理办法》(林沙发〔2013〕232号)同时废止。 附: “国家沙漠公园申报书”式样(略,详情请登录林业局网站) 引用法条 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管理办法(2013) 第十六条 目录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