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沙漠公园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六条 国家沙漠公园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国家沙漠公园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开展房地产、高尔夫球场、大型楼堂馆所、工业开发、农业开发等建设项目。 直接排放或者堆放未经处理或者超标准的生活污水、废水、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 其他破坏或者有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的活动。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