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六条 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六条 第五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六条 中国气象学会对国家气象科普基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保留“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称号。对考核优秀者,鼓励其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