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三十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三十条 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后,资助经费有结余的,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继续统筹用于开展研究工作,项目主持人有优先使用权。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