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第四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七条 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七条 基地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主要任务包括研究制定基地的建设目标、年度任务,策划和组织、协调开展基地的日常管理、人员培训、教材建设、教学研究等工作。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