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林业生物产业基地认定办法(试行)(2009年) 第一章 国家林业生物产业基地认定办法(试行)(2009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林业生物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更好地推动林业生物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生物产业“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 第二条 林业生物产业主要包括以生物技术为基础的林木(竹藤、中药材、花卉)新品种及森林资源培育产业、基于森林生物资源的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材料、生物制药、森林食品和绿色化学… 第三条 产业基地是指符合国家林业生物产业发展目标,具有较强产业化、商品化开发能力,对所属产业和行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企业(群)或者具有鲜明产业特色的区域。 第四条 产业基地认定是推动林业生物产业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目的是以基地为载体,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森林生物产品精深加工为突破口,发挥林业生物产业先导作用,全面实施生… 第五条 产业基地以种质创新与资源培育、林业生物质能源、生物生态治理、林业生物质新材料、生物制药、林源生物制剂等6个领域为重点,带动林业生物产业健康、有序、高效地发展。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