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评价与监督 第四十一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评价与监督 第四十一条 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承办单位应当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受委托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