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评价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评价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行政许可依法需要实施检验、检测、检疫或者鉴定、专家评审的,承办单位应当加强对有关组织和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检验、检测、检疫或者鉴定、专家评审活动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