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旅游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11年) 第三章 起草 第七条 国家旅游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11年) 第七条 第三章 起草 第七条 综合性规章由局法制机构负责组织起草,其他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由局内设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第三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