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对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实施监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确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安全、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