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三章 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出库 第十条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安排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分地区计划、中储粮总公司提报政策性粮食销售库点,应当符合推陈储新、合理均衡原则,避免出现国家政策性粮食存储时间过短、规… 第十一条 粮食批发市场根据买方付款进度向买方出具《出库通知单》,并通知中储粮分支机构安排承储库发货。买方持《出库通知单》到承储库组织现场验收并监装。直属库按照《出库通知单… 第十二条 承储库应当履行以下出库义务: 第十三条 建立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员制度。非直属库由直属库指定出库监管员,直属库由中储粮总公司分支机构指定出库监管员。出库监管员为直属库或中储粮总公司分支机构正式员工,… 第九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