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四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二、 修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 (十) 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中的“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修改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修改为“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四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二、 修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 (十) 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中的“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修改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修改为“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21)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202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