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二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三、 修改《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7号) (六)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二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六) 三、 修改《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7号) (六) 将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形成包括受理、调查、处理、反馈、评估、报告、改进、存档等环节的完整工作流程。对用户关于服务的投诉,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答复。”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