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有关地方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参考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支持政策。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