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八十三条

第八十三条 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补充鉴定:

鉴定内容有明显遗漏;

发现新的有鉴定意义的检材;

对鉴定检材有新的鉴定要求;

鉴定意见不完整,委托事项无法确定;

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