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听取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不得因违法嫌疑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询问情况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对询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的,应当保持录音、录像资料的完整性。
违法嫌疑人请求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执法人员也可以要求违法嫌疑人自行书写。违法嫌疑人应当在其提供的书面材料的结尾处签名或者捺指印。对打印的书面材料,违法嫌疑人应当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
询问情况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对询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的,应当保持录音、录像资料的完整性。
违法嫌疑人请求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执法人员也可以要求违法嫌疑人自行书写。违法嫌疑人应当在其提供的书面材料的结尾处签名或者捺指印。对打印的书面材料,违法嫌疑人应当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