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未依法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可以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及时督促检查改正情况;未按照要求改正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制作约谈通知书,约谈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将约谈情况通报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