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一百零七条

第一百零七条 违法事实确凿,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安全机关执法人员可以适用本节规定的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明知他人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经国家安全机关明确告知他人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的;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的;

依法有义务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拒不提供或者拒不协助,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的。

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予处罚的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

有违禁品的,应当现场做好相应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