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四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四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决定和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向国家安全机关提出纠正意见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及时纠正,并将有关情况回复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节